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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未使用公积金贷款 买房三年内可提余额 |
【shiyong】2013-9-20发表: 未使用公积金贷款 买房三年内可提余额 9月1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自10月1日起实施。由于细则中对公积金提取条件进行了修订,自3日起济南市公积金出现了“挤提”。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 未使用公积金贷款 买房三年内可提余额陶瓷相关使用功能使用权使用寿命,本文关键词:使用贷款住房公积金买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三年内可提余额9月1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自10月1日起实施。 今天上午10时,记者来到了位于经十路和历山路十字路口东侧的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批服务大厅,只见大厅内外人头攒动,与之共用大厅的建行和工行网点也人满为患,排号已到了1500之外。 记者注意到,张先生2011年用公积金贷款共45万元,还款至2026年。 咨询台前,30多岁的彭女士问,“我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款超过一年了,现在每年公积金账户的入账额和还款额差不多,但是我账户里已经存了好几万了,是不是我以后就取不出来了”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彭女士,细则执行之前可以凭相关材料提取公积金账户内超过百元的余额;执行新政后,按贷款合同的约定,每还本付息满一年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还款金额,两次提取间隔不少于12个月。 经仔细比较,记者发现修订后的细则中,对职工影响较大的主要有:第六条规定,公积金只能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贷款未还清前,除销户外,不得以其他原因提取。 此外,9月22日—10月6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原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账户转移业务,加上中秋国庆双节,无疑大大缩短了新政的缓冲期,这也是部分市民扎堆挤提的原因。 使用shiyong相关"未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三年内可提余额"就介绍到这里,如果对于使用这方面有更多兴趣请多方了解,谢谢对使用shiyong的支持,对于未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三年内可提余额有建议可以及时向我们反馈。 (【shiyong】更新:2013/9/20 22: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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